本报讯 (白银融媒记者乔斌)近日,白银市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棚改房”)办理不动产登记难的问题,迎来解决方案。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白银区划拨土地上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此类房屋在购买满5年后,产权人补缴土地收益即可取得完全产权并办理过户。
据悉,《意见》参照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规定购房人与原售房单位签订合同满5年(含)后,可按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与原合同单价的差额,乘以房屋建筑面积的22%补缴土地收益。补缴后即可获得房屋完全产权,依法上市交易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意见》适用于白银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棚改房”,白银市其他县区同类房屋可参照执行。
《意见》通过规范土地收益补缴标准和产权登记程序,既依法保障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土地收益流失,又切实满足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实现房屋合法流转的迫切需求,对维护白银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化解社会矛盾、盘活存量住房资源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