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竹
我上中学的时候,喜欢我的同桌,他学习好,长得很白净,看起来温文尔雅。据我观察,全班女生都喜欢他。
我经常踩着他的脚印回家,“阴魂不散”地从校园跟到小卖部,从麦苗拔节跟到向日葵开花,从黎明泼洒跟到夕阳暖霞。
有次跟到他家门口,还曾隔墙扔了石头。那时候感觉他哪里都好,对他的爱无边无际,就连他家的那点土院子都是阳光满窗,猫“慈”狗“孝”。
我的所作所为被同学发现后,亲切地直呼我和他为“两口子”。
我倒没啥大惊小怪,他一听到这话就嫌弃得直摇头,用手挥打着耳边的空气,不过他那发育迟缓的样子在我意料之中。
我因他开始注重形象,生怕自己弄出什么洋相,刘海每天都洗,鼻子痒了都背过身处理。
他刚转来时一个人坐在后排,当老师把我俩安排成同桌的时候,我感觉祖上积的那点儿德,这一刻都被我用完了。
我从小被母亲差使惯了,心眼伶俐,明白机会要自己找,快乐要自己寻。每天上课,他看书,我看他,就像一株充满活力的向日葵。
我喜欢画画,有一段时间喜欢画人,当然主要是画我同桌,我自认为画得很像,像到什么程度——画完不能点眼睛,一点眼睛就能活。
老师走过,我慌张得书都反着拿,根本来不及收拾的时候,我就假装自己“倒背如流”。
他整天瞧不起我,更瞧不起我的成绩。在他眼里,我就是个赤条条的文盲。可是,我总觉得这不能全怪我,我身体里的血大部分来自玉米面,能聪明到哪里?
事实证明,男女生之间,只要你不主动,你的异性缘就特别好。
有一次,英语老师考了二十几个单词,让同桌之间互换检查,错了的就主动站起来。
我低声对同桌说:“你错了两个单词。”
他说:“你错了七个,还有六个没写上。”
我天生善解人意,也善于和稀泥,于是又带着商量的口气说:“要不我们都别站起来了,咋样?”
我话音还没落在桌面上,他“嗖”地就先站起来了。
还能说什么呢,我也到站起来的时候了。
有一次学校给花园浇水,我要跨过水渠,刚跃到半空就让分寸不够的裙子给限制住了,感觉整个人在空中像个“大”字卡了那么一下,然后,扑通就掉进了水里。
水渠虽然不深,但用来丢人是足够。我好容易爬上来,围观的同学下巴都快笑掉了,同桌也挤在人缝里笑,真是配不上我的一片深情。
当时真想跑过去揪着他的后领子,给他灌两碗忘记前世今生的孟婆汤。
这件事让我很长一段时间没脸见人,一年后我们分了班。突然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封信,上面就七个大字:明月千里寄相思。
见鬼了,他是怎么苏醒的?难道距离真的可以产生美?
以前怎么都得不到的人,现在很容易就能得到。突然感觉我还是更喜欢那个得不到的过程。
我的回信很庄重,像论文一样足足写了五张,全篇贯彻一个中心思想:我变心了,但这事不能怪我。
随信一起的还有几根相思熬掉的头发。信的落款处写着:割袍断义,以发为证。
当我的心变了好几轮后发现自己暗恋的每个人多少都有些像他,为什么我总是被同一类人吸引,我给自己的解释是——可能我就这体质。
青春的花期太金贵,迎面而来,又拂面而去。时光漫无目的地流逝,但我的青春无憾。
不信你看,该做的我都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