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翟丽莎为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军忠为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复明为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于 燕为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芦常青的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王明莲的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 琳的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