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切实担负起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大使命,充分发挥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白银地区)(以下简称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甘肃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结合白银实际,作如下决定。
一、扛牢政治责任,奋力开创发展新局面
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为新时代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上下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主动融入全省打造“七地一屏一通道”发展战略,坚持“工业强市、创新发展,在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实现新突破”的发展思路,立足打造“三地一极”发展格局,全面增强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自主创新能力,抢占科技发展创新制高点,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明确目标任务。要以打造西部科技创新高地为目标,锚定“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产业品质跃升支撑区、人才资源集聚区、东西合作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区”建设管理任务,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形成科技引领、产业提质、人才支撑、区域合作、机制创新、责任落实一体推进的自创区建设新局面。
二、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
推动扩权赋能。坚持创新驱动、先行先试,深化管委会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一区六园”统一管理机制,推动资源信息整合共享,构建规划统筹、产业协作、统计监测一体、考核评价同步的高效运行体系。赋予园区管委会相应的经济管理权限,制定园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厘清园区管委会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有序剥离园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赋权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推进政企分离。建立健全“管委会+运营公司”模式,实现管运分开。开发运营公司承担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培育、科创服务、资本运作、人才引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事项,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组建专业公司,承担建设、投融资等业务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基金公司等市场主体参与园区建设。
健全激励机制。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探索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支持园区管委会、开发运营公司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按规定实行人员双向交流。依法依规推行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薪酬制度。完善园区考核体系,突出科技创新、招商引资、集约发展、绿色转型等内容,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落实奖惩措施的基本依据。
三、把握功能定位,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优化产业布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将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建设纳入白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主动融入全省发展规划,确保行业专项规划与兰白自创区发展规划紧密衔接,统筹资源,科学布局产业。引导园区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主导产业,深入实施主导产业培育提升行动,推动政策、资源和要素向主导产业倾斜,加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布局,聚焦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坚持一个龙头企业带动一个主导产业、一个主导产业赋能一个园区,打造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共生互补的产业集群。坚持走特色化、专业化、集群化发展路子,立足区位特点、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环境容量,着力构建“一园一特色、一业一集群”的差异化发展格局。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多维度发力、全方位提升,加快构建符合实际的现代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在有色稀土、循环化工、绿色建材、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等产业领域,加速新技术新工艺的突破和迭代、新设备的革新和进化,推动传统产业“三化”改造和数实融合,创新应用场景。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领域,集中力量推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创新。加快培育未来产业,以人工智能、新型储能等为发力方向,统筹做好技术攻关、关键产业应用场景开发,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紧盯主导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和“薄弱点位”,组织开展强链、补链、延链招商,吸引一批配套企业,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
四、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科技赋能
提升创新能力。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面推行“揭榜挂帅”制度,支持产业高端化、关键技术研发和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和科技计划项目攻坚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地企协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园区建立企业梯度培育库,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中试熟化、平台建设、场地租赁等支持力度,逐步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部门与研发设计部门全覆盖。推行“科技专员”制度,通过企业与科技专员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推动外部智力资源导入企业一线,破解技术难题,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园区引进和培育科技咨询、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创新创业提供高水平服务,增加第三产业发展新动能。
推动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白银科技大市场和市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作用,汇聚创新主体、科技成果、专家人才等要素资源,以企业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推动各类创新平台开放共享。借力高校技术转移共建技术创新中心,推动企业与更多专业优势高等院校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构建“研发—小试—中试—产业化”的全链条孵化体系,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专业服务。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在有色稀土、循环化工等重点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培育更多具有白银特色的新质生产力。
五、扩大开放合作,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加强合作交流。健全园区开放合作体制机制,深度融合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以开放合作促发展、拓空间、增动能。坚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在有色冶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与食品加工等领域不断形成出口新增长,打造更多内外贸一体化优质企业。按照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市场导向、利益共享原则,加强同中东部地区合作,推动发展“飞地经济”,积极引进品牌、人才、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打造科创飞地,构建“研发在外地、产业化在白银”的协同创新模式。支持西北矿冶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及优势企业“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科学研究与合作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请国际专利、注册国际商标,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促进区域协同。加强与省内园区合作,联合招商引资、培育产业、发展物流、开拓市场,实现协同联动、“抱团”发展。深化与兰州及兰州新区的区域合作,在产业协同发展、科技创新共进、基础设施互通、生态建设联治、公共服务共享等领域取得更多合作成果,合力构建协同发展的产业圈、便捷高效的通勤圈、便利共享的生活圈、共保共治的生态圈。探索开展“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生产+服务”等协作,配套政策支持,推动白银高新区和兰州高新区合作共建“飞地园区”,实现更多“飞地项目”落地。依托“金白兰武有色金属国家级先进制造产业集群”“白银市新型功能材料省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甘肃省铜铅锌资源高值高效利用创新联合体”,与省内园区共同打造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联合体,进一步发挥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在区域产业协同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强化要素供给,创建优质发展环境
提升基础保障。持续推动园区道路、水电气暖、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完善5G网络、物联网设备,提升园区承载力。优化土地供应方式,推动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鼓励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亩均产出效益。建立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成立劳动维权保障工作小组,联动人社、信访等部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园区,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深化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运营公司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运用债务融资工具、引进战略投资、争取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等方式,提高直接融资规模。健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差异化考核机制,深入实施贷款畅通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在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善知识产权保险,积极引入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并购基金等社会资本,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强科技创新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发挥白银特色产业基金支持引导作用,探索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科技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强化人才支撑。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和服务保障机制,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吸引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在园区就业创业,支持园区内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建合作,联合培养产业发展所需人才,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住房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建立健全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等机制,推动建立专家咨询库,为园区战略规划、决策咨询提供高端智力支持。建设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政府为主导、职业院校为主体、科研院所为依托、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政行企校+园区”产教联合体。支持企业设立本单位科学技术奖,并对科研人员进行重奖,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活力。
加强生态保护。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规定,依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三废”污染防治体系,推进园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园区要根据产业特征和主要污染物类型,配套建设废水、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立健全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园区企业协同开展污染治理,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和污染治理效能,实现废弃物集中科学处置和综合利用。推动建设绿色园区、零碳园区,发展绿电直连模式,提高绿色能源供给比例,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壮大高效节能节水、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新兴产业,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和节能节水降碳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低碳技术与设备,创新绿色产品。
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健全“六必访”“包抓联”“企业家日”机制,优化“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服务,全面提升涉企服务便利度。探索在园区设立综合行政审批、综合执法机构,推进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一章专办、一队执法”改革,提高园区政务服务水平。精简优化管委会内设机构,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保护中心建设,全力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体系。
七、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发展合力
落实工作责任。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领导小组要全面统筹自创区建设,不断加强办公室队伍建设,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自创区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领导小组议定和安排事项的指导推动落实工作,探索完善区域统筹和利益共享机制,整合优势资源支持“一区六园”协同发展,推动园区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良好格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优化服务保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要发挥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建设主导作用,全面落实直通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一区六园”统筹发展工作机制,汇聚兰白自创区核心区与辐射区创新资源,加快“五区”全面发展。各县区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主动适应改革发展形势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改革,推动形成市县联动、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保障依法行政。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统筹推进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建设行动,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监测评估机制、考核监督机制,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高效推动园区发展事项一体落实。
各级监察机关要健全监督执法问责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督促各级干部严于律己、清廉自守、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建设创造清廉发展环境。因推进改革、探索创新、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等出现的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依法依规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依法从严惩治侵害创新资源、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科技创新领域公益诉讼规范化建设,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
强化人大监督。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推动完善支持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建设的法规制度体系,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研视察等法定职权,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和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各级人大代表要主动履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建设实践。
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深入开展《条例》和本决定的解读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执行力,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齐心协力促进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高质量发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